申办外国人在莞就业程序

第一步:申办《就业许可证书》
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
1,提供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注:如没有,则需先办理《登记手册》(5个工作日),需提供:①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加盖意见);②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其它有效证件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③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需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加盖意见);
3,申请人有效护照主页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限不小于3个月);
4,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翻译件原件。须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
5,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第二部:办理就业(Z)签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
1,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省或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2,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通知函电。
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签证

第三部:办理就业证
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
1,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代表处单位提供委托书;法人代表,首席代表通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1份(验原件),免劳动合同;
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护照主页及签证页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第四部:办理居留许可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1,《外国人就业证》及复印件;
2,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所需其它有关材料。